作者: Andrew

牙周病先治好 才能植牙(2013年3月29日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29日

Q.我缺了好幾顆牙,但有牙周病,請問牙周病療程約需多久?治好後是否就能植牙?

A:牙周病患者若想植牙,一定要先治療牙周病,因牙齦是牙齒的「地基」,如果地基不穩,蓋的房子、也就是植牙,當然會受波及,除發炎外,甚至連植牙體都可能脫落,花的錢全都白費。

嚴重恐須動手術
牙周病常有牙齦腫大、流血、化膿症狀,得先改善這些症狀,使牙齦不再發炎,才能植牙;牙周病療程所需時間,則因病情而不同,輕則洗牙即可改善,重則可能得刮除牙結石,甚至動手術、進行骨質重建。
總而言之,不論治療多久,都要等治療告一段落後,再與牙醫師討論植牙療程。

諮詢專家:北台灣牙醫植體醫學會理事長、牙醫師黃斌洋
採訪整理:記者邱俊吉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9/34918789/

美牙醫沒消毒器具 7千患危險(2013年3月29日新唐人電視台)

【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訊】

(中央社芝加哥28日法新電)美國奧克拉荷馬州衛生官員今天警告,州內1名牙醫未能妥善消毒器械,7000名患者可能因此感染愛滋病毒(HIV)與其他傳染性疾病。

美醫生治癒擕愛滋病毒嬰兒

據「杜爾沙世界日報」(Tulsa World)報導,調查人員發現除了器械破舊,還發現過期藥物,其中包括1個早在1993年就該丟掉的藥瓶,還有許多違規事項。

衛生官員目前無法得知是否有患者因此遭到感染,但呼籲曾到這家位於杜爾沙的牙科看診的患者,接受免費檢驗。

奧克拉荷馬州衛生局聲明說:「我們不知道這樣的不當醫療行為存在多久,因此我們建議所有哈林頓(Scott Harrington)醫師的病患接受B型肝炎、C型肝炎以及HIV檢驗。」

不過衛生署說,他們要強調的是,因為這種方式而遭到感染的情況相當罕見。

調查人員於月初發現這家牙科診所有一些問題,哈林頓醫師主動歇業,直到調查完成。(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資料來源:http://www.ntdtv.com/xtr/b5/2013/03/29/a871438.html

牙周病成國民病 口腔保健學問大(2013年3月28日大紀元)

【大紀元2013年03月28日訊】

(據台視新聞報導)根據衛生署國健局的調查,牙周病可能是台灣最普遍的疾病之一。

全台灣有高達99.2%的成人有牙周問題,不過很多潛在患者自己卻不知道,因此口腔保健也成為台灣醫療市場上的重要一環,就連日本的跨國品牌也來搶商機,推出完整系列的口腔保健用品。

也打算在台灣推動日本風行的「80-20」運動,也就是期望80歲的老人家,口中保留的牙齒能夠在20顆以上。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3/3/28/n3833873.htm

牙齦出血 心臟病風險高(2013年3月25日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25日
瑞典

【李寧怡╱綜合外電報導】瑞典研究顯示,牙齒掉得越多或牙齦越常出血的人,越可能患有心臟病、糖尿病等疾病。醫師建議定期檢查牙齦健康,或可降低罹患心臟病機率。

腰圍過粗機率增
瑞典烏普薩拉(Uppsala)大學研究39國1萬5828名慢性心血管疾病患者,請他們提供牙齒數量及牙齦出血頻率。結果發現有16%病患牙齒全掉光,40%病患剩不到15顆牙,1/4牙齦常出血。檢驗發現,牙齒越少的人,血液中一種會導致發炎及血管硬化的酵素含量越多,有糖尿病、腰圍過粗等情況機率也越大。
英國醫師西摩指出,可能是口中細菌進入血液後啟動免疫系統,導致血管壁發炎變窄,或細菌直接附著在血脂中,導致血管窄化。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international/20130325/34909871

重申屬健保給付項目內牙周病治療,院所不得向民眾收費(2013年3月22日行政院衛生署)

有關TVBS新聞台於102年3月21日晚間新聞播報某牙醫診所醫師向病患推銷植牙打9折,有條件不給收據新聞中,提及健保牙周病給付及收取自費情形各節,健保局特發新聞稿澄清說明如下

健保牙周病治療於84年3月健保開辦時,即有相關給付,其給付內容包括牙結石清除(洗牙) 、牙周病緊急處置、牙周敷料、齒齦下刮除、牙周骨膜翻開術、牙齦切除等治療項目。另牙周雷射治療、牙周組織引導再生術、牙齦自體移植、結締組織移植、牙面色素去除等,因考量健保財務負擔及其療效不確定性,尚無健保給付。

自99年起健保為提升醫療品質,進一步推動「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如保險對象全口有16顆(含)以上牙齒牙周發炎,且有6(含)顆牙齒以上牙周囊袋深度≧5mm者,健保提供牙周詳細檢查、衛教保健、全口齒齦下刮除治療及治療狀況追蹤檢查等更周全之牙周照護服務,完整療程長達半年,每人每年可接受計畫服務1次。除健保支付1萬點外,院所實際可再申報診察費、藥費、藥事服務費及X光檢查費用,健保給付應已相當充足。另牙周抗生素凝膠、牙周炎凝膠等新藥及因美容目的而施行之牙周美容、牙周去敏感治療則無健保給付。

前述牙周病治療如符合給付規定之適應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提供醫療服務,並應開給醫療費用收據,如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自立名目囑保險對象自費,已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8條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退還已收取之費用,本局亦將依同法第82條規定按所收取費用處以五倍之罰鍰,並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予以違約記點一點,若受違約記點三次後,再有違反,則依同辦法第38條規定,予以停約一個月處分。更甚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已囑民眾自費,又向本局申報費用,將以虛報醫療費用論處停約一至三個月。又醫療院所未依醫療法第2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開立收據,除依醫療法第101條規定,予以警告處分,限期改善外,屆期未改善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本局亦將處以違約記點一點。
各項健保不給付項目,健保局要求醫師在治療前應向患者詳細說明,並經病患同意,民眾如有被院所不當收取自費情形,可檢具自費之診療服務收據資料,向該診所所在地健保局分區業務組或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反映。另有關牙醫師向民眾說明自費療程比較專業及健保給付材料較差等節,本局除加強宣導外,並請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約束會員,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

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訴及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聯絡電話如附件 聯絡電話.doc

資料來源: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88018

台健保局:健保給付牙周病治療(2013年3月22日大紀元)

【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2日電)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今天重申,牙周病治療屬於健保給付項目,非自費,至今已有10萬人次在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中受到照顧。

民眾反映治療牙周病遭收取自費,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重申,健保局自民國99年推動「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至今已執行10萬人次,建議民眾治療牙周病時,可以到健保局或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查詢。

中央健康保險局表示,牙周病治療的健保給付包括牙結石清除(洗牙)、牙周病緊急處置、牙周敷料、齒齦下刮除、牙周骨膜翻開術、牙齦切除等治療項目。

健保局指出,牙周雷射治療、牙周組織引導再生術、牙齦自體移植、結締組織移植、牙面色素去除等,因考量健保財務負擔及其療效不確定性,還沒有健保給付。此外,牙周抗生素凝膠、牙周炎凝膠等新藥及因美容目的而施行的牙周美容、牙周去敏感治療也沒有健保給付。

健保局指出,各項健保不給付項目,醫師在執行治療前應向患者詳細說明,並經病患同意,民眾如有被院所不當收取自費情形,可檢具自費的診療服務收據資料,向健保局分區業務組或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反映。

資源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3/3/22/n38290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