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手術不用同意書? 醫改會和消基會傻眼(2017/11/10聯合報)
2017-11-10 11:58聯合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上周公告修正手術同意書與麻醉同意書格式,新版內容包括手術負責醫師必須標註部定專科科別、提醒民眾勿先在空白同意書上簽名等,但唯獨牙科門診排除適用。對此,衛福部心口司表示,牙科手術與一般手術型態不同、經常是局部小手術,較不適用現行手術同意書格式,不排除未來發展牙科自己的適用版本。
「聽起來現在牙科沒有手術同意書,恐怕不妥」,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曾做過植牙,不是用骨粉,而是使用自己的骨頭,他認為,無論是植牙或拔牙,只要是侵入性、可能產生危險與後遺症的治療方式,醫師都有必要事先清楚告知風險。
心口司長諶立中說,牙科手術與一般手術型態落差大,如拔牙算不算手術?再如植牙、牙周病處置,僅局部、不會全身麻醉,因此一般不會以動手術的態度面對,過去牙科門診幾乎都沒有強制簽署手術同意書。
其次,牙科治療較多的糾紛經常來自病人的主觀感受,如病人植牙後感到不夠美觀、咬合不舒服而想重做,但牙醫師事前已用各種方法檢查評估,類似這樣的情況很難用一紙同意書判定疏失。
牙科手術前簽署同意書是否重要?諶立中認為,牙科治療上需要的較不是同不同意手術施作,若有需要,形式可能較像商業契約,以植牙為例,醫病談妥選用的牙根廠牌、植體來源、要不要補骨粉、要不要作墊高術等。因此,最終口腔諮議委員會決議不加入現行手術同意書格式規範,但不排除未來發展牙科自己的適用版本。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辜智芬認為,手術同意書要求載明疾病與手術名稱、手術原因、步驟與範圍、風險與成功率、併發症與可能處理方式、病人提問與醫師回應等,都是很基本的項目,牙科未加入,說不過去。
牙科治療的糾紛並不少見,醫改會醫療爭議諮詢專線今年就接獲10件(2.6%)植牙爭議、7件(1.8%)牙套爭議,常見的爭議包括術前評估不周、植牙技術不佳、收費契約不實、醫病溝通不良等,日前才有1名年逾70的高血壓患者,植牙時突然意識不清,送急診後不治,家屬反應醫師術前未善盡告知風險的義務。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認為,手術同意書不僅是對病人的保障,對醫師而言,若能在術前寫清楚醫病溝通內容,術後若有糾紛,也能明哲保身。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8100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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